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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刻不容缓
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刻不容缓2月26日,应急管理部召开部党委会和部务会。会议指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各地突出“三类场所”和高层居民楼等,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
电动自行车当下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人们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由此引发的火灾等安全风险也在急剧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绝大部分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飞线充电、盲目改装等行为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不但威力巨大,而且不易扑灭,后果不堪设想。
尽管如此,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人不以为意。在“南京2·23火灾事故”发生之后,天津媒体走访天津市多个小区后报道,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的现象十分常见。在广州,南都记者实地探访后也发现,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在居民小区也普遍存在。
一方面,是相关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触目惊心,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在不少居民那里,对此仍然心存侥幸。这充分说明,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进行集中而坚决的治理已经刻不容缓。应急管理部立即部署这项工作,堪称及时。现在的问题是,要对治理的难度充分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保障社会公众与财产安全。
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上,并非没有规制的法规。2021年颁布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按照《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于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有物管的,归物管公司管;没物管的,则由主管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管。此外,还明确要求管理方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基层部门和小区往往以发通知替代了管理、约束的责任。近日天津媒体就报道了这样的场景:尽管墙上就贴着“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醒目公告,但保安目睹一个个住户推着电动自行车从电梯里走出,却没有任何提醒和劝阻。
而在执意推车进楼入户的部分居民那里,除了心存侥幸,很多时候也有委屈,因为不少小区缺乏供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安全场所……
在完全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小区尚无充分法理依据的前提下,首先需要明确建设安全、足够的充电和停放场所是小区物管的职责所在。
其次,物管公司需要按公告要求担起管理、约束的责任,不能以居民不听招呼等为由听之任之。而对基层部门来说,当下不仅要对辖区内相关情况进行彻底排查,督促整改,更需要畅通居民举报、投诉天博体育官网,以确保消除隐患。
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永远是必要的,但针对明知故犯者,依法处罚也不能手软。除此之外,也不妨采取一些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