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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西安市公安局公开征求意见

2024-07-27 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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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西安市公安局公开征求意见人民网西安7月26日电(记者白鸽)“电动自行车挂牌约了一个月还没约上”“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电动自行车商户占道经营、乱拉电线”“步行街变‘车行街’”……

  此前,人民网陕西频道推出《留言观察丨电动自行车挂牌为何难上加难?》《有回音网友反映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陕西: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两篇稿件,反映了网友们在电动自行车挂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对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的殷切期盼。

  2024年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求关于《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规定》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换电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全流程。

  其中,关于禁止非法改装行为,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及最高时速超过25km/h、整车质量大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400w的电动自行车等。

  关于登记便民措施,明确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协助采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受委托的单位应当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服务费用。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提供电动自行车附带号牌预登记服务。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提供指导等。

  关于消防安全天博体育官方网站,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进入电梯轿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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